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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用藥禁忌:某些能損害胎元以致墜胎的藥物,妊娠期間應避免應用,稱為妊娠用藥禁忌。根據藥物對胎元和孕婦損害程度的不同,通常可分禁用和慎用兩類。
1、禁用類:大多是毒性較強,或峻瀉,破瘀,走竄等藥性猛烈的藥物,如斑蝥,巴豆,牽牛,大戟,商陸,甘遂,芫花,水蛭,虻蟲,干漆,三棱,莪術,麝香之類。
2、慎用類:大多是能祛瘀通經,破氣行滯,辛熱滑利動胎的藥物,如桃仁,紅花,牛膝,蒲黃,大黃,芒硝,附子,干姜,肉桂,枳實,冬葵子,瞿麥之類。不論禁用,慎用的藥物,在沒有特殊必要時,都應盡量避免使用。但若遇孕婦患嚴重疾病,不用上述藥物而病不去者,則應抓住主要矛盾,酌情使用,迅速而謹慎的消除病邪,才更有利于母子健康,這就是有故無殞的道理。
妊娠禁忌歌
1、元斑水蛭及虻蟲,烏頭附子配天雄。
2、野葛水銀并巴豆,牛膝薏苡與蜈蚣,三棱芫花代赭麝,大戟蟬蛻黃雌雄,牙硝芒硝牡丹桂,槐花牽牛皂角同,半夏南星與通草,瞿麥干姜桃仁通。
3、硇砂干漆蟹爪甲,地膽茅根都失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