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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人們在炮制藥材、修合丸散膏丹湯液等各類藥物時,僅將火作為熱源,用煤炭、液化氣、電等作為火的燃料,但是古人認為由于材質不同,所生之火亦各有所長,可按藥物宜忌分別選用桑柴、蘆竹與各類木炭生火,很少用煤炭火、石油火制藥。
桑柴火 桑柴所生之火,其性暢達,最宜修合一切滋補之劑及諸膏劑,抱樸子云:“一切仙藥不得桑柴煎不服。”又桑乃青龍七宿的箕星之精,能利關節、養津液,得火則拔引毒氣、祛逐風寒、去腐生新,故能助藥力。凡癰疽發背不起,瘀肉不腐難化膿與陰瘡瘰疬流注、鐮瘡頑瘡等皮膚肌肉間病,可用桑木燃燒吹滅灸之。
蘆火竹火 宜煎一切滋補藥及發表祛風,除濕化痰散結之湯藥,取其火力溫和不猛,煎熬藥物不損藥效。
炭火 燒木為炭,燃炭所生之火。舊有八木炭之別,即松、柏、桑、柘、榆、棗、桔、竹等皆可燒炭生火。煅制金石貝殼類藥材,以柞櫟炭為上,可直接將藥材置于炭火中煅制,取其木質緊密且堅,成炭后其火力猛。至于烹、煎、炙、焙百藥丸散則諸炭皆可,不限柞櫟。如今木炭已廣泛用于除濕除臭,古人驗之自然木久則腐,炭入土不腐者,因“木有生性,炭無生性也”。
此外,糠火、牛屎火、馬屎火,性暖而緩,能使藥力勻遍,亦可煎煮湯液。